2005年10月17日~23日,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历时7天,在陕西西安圆满结束。来自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90多名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处长和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进一步增长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开拓了视野,达到了预期目的。总结这次培训,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内容安排注重针对性。培训班举办之前,为了使这次培训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解决系统目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与15个省、市的财务处长进行了沟通,了解大家对这次培训班的需求,听取大家的意见,及时调整了讲课内容。整个培训以突出实务为主,将《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知识融会贯通,加大了政府采购操作实务的内容,尽量体现针对性和实务性。培训人员普遍认为,这次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贴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在学到知识的同时,启迪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今后做好工作的信心,获益匪浅。
二是学习形式注重实效性。这期培训安排了6个专题辅导讲座,始终把提高学习效果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5天的学习时间,既有政府采购基本理论知识,也有政府采购实务操作,既有课堂讲解,也有讨论答疑,既有大课讲座,也有学习交流。
培训人员互相交流、互相探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参加学习的同志,态度端正,主观努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临近年底,各地工作都很忙,但对这次培训都非常重视,都把这次培训学习当作提高业务素质、增长知识水平的好机会。在学习过程中,培训人员都能沉下身子,定下心来,善始善终地参加学习。
在听课的过程中,大家都能以饱满的热情,聚精会神地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提出问题,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干部良好的素质和良好的学风。
在谈到参加这期政府采购培训班的收获时,参加培训班的同志们一致认为,整个培训安排好、课程新、内容实,紧密联系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实际,体现了总局政府采购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江苏省国税局韩爱国在讨论中说,这次培训内容充实,收获很大,有3个方面的收获:一是进一步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采购工作的信心;二是进一步提高了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掌握了政策,弄清了程序,学到了开展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方法;三是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找到了差距,明确了方向,提出了措施。
河南省国税局郭长霖、广东省国税局李玫在讨论中说,这次培训班很及时也很必要,总局采购中心成立以来这是第一次举办培训班。课程安排比较合理,从采购知识的基本原理、操作程序以及合同的签订,具体而且实用,都讲得比较细致、比较清楚。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对《政府采购法》的基本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对进一步做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河北省国税局胡希洲在讨论中说,总局这次培训班组织严密,内容丰富,既有相关法律知识,又有各项规章制度,既有成功的案例分析,又有疑点难点答疑,由表及里,深入浅出,无论从宏观到微观,还是从理论到实践都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为基层下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化、科学化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人员一致表示,培训结束后,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扎扎实实加强四个体系建设,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实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作出贡献。
2005.11.07 吉采
摘自《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