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刘红薇局长在2002年财税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五”财税工作开局良好
    2001年,本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确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点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这一工作主线,以贯彻市人大加强预算监督有关规定和政务公开查评为契机,加快提高财税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切实发挥积极财政政策聚焦效能,不断拓展财政开源节流新路;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消化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收入减收较多、浦东发展基金政策到期后减半返还等因素,基本实现年初设定的既积极增加上交中央、又有效提高地方财政保障能力的目标。
    (一)财税任务圆满完成。去年,本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0.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同比增长24.6%;地方财政支出完成726.4亿元,同比增长16.6%,超额完成了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圆满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应该说,2001年在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缓的情况下,上海财政收入能保持快速健康增长的良好势头,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持续第9年高于GDP增长率,高出的幅度在“九五”年均5.6个百分点后再创新高,超过13个百分点,确实是来之不易。这既是经济发展、财源扩大的必然结果,也是财税部门切实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不断改进和加强财税管理的重要体现。
    (二)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一是安排预算内建设财力,加快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和以大型绿地建设为重点的绿地建设,建成和启动上海科技馆、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一批重大社会公益性、市政交通设施项目。政府改善城市面貌、优化投资环境的公共职能得到强化。二是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推进实施“工业新高地”和“聚焦张江”战略,支持区县加快“一城九镇”建设和“一业特强”产业发展;运用财政担保资金实施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取得新的突破,项目累计达到3177项,担保贷款总额约52亿元。政府投资对民间、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三是继续实施鼓励个人购房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和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政府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得到体现。四是继续推行促进外贸出口的地方扶持政策,完成出口退税指标134亿元,为本市外贸出口增长继续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作出重要贡献。
    (三)支出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推行部门预算。去年上半年对市级教育、科技、劳动保障和农业等四个部门试编部门预算,10月份在105个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部分区县级预算主管部门组织编制2002年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中,进一步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二是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全部市级行政单位职工和教师试行国库直接支付基本工资,涉及191个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的4.67万名职工和教师;16个区县相继推行国库直接支付工资。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采购规模扩大,全年政府集中采购金额达45.84亿元,节约资金3.53亿元。四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本市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按照中央的要求纳入预算管理,28项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取消,2098个不合规的银行账户清理撤销,严肃了财经纪律。
    (四)财税秩序整顿规范。财务会计秩序方面。一是新《会计法》执法检查,市与区县两级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1527户,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处罚,基本达到宣传教育与整顿规范并举的效果。二是委派财务总监和财务会计主管,累计4950多人,有效地强化了财务会计监督和内控。三是加强会计中介市场监管,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金融、年报审计、验资等业务的情况实施稽查,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着力规范会计中介的职业行为。税收秩序方面。一是结合制发《关于贯彻新征管法的实施意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推进全社会学税法、用税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专项斗争,并围绕“以票管税、以票控税”,取消不合格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遏制、防范和打击骗购、虚开、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财税信息化,完成了CTAIS软件在全市税务系统的推广应用,“上海财税”网站如期开通,逐步完善“税务预登记”和“电子报税”等网上办事功能,积极推进“网上财税”和“电子财税部门”的构建。
    (五)财税信用体系框架初步确立。按照《预算法》、《征管法》、《会计法》的总体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近40家行政事业单位试点推行了预算信用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增强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的相互信任和联系;制定并实施了《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在总结2000年以来实施的纳税人纳税信用分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制发了《上海市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财税信用体系框架的初步确立,进一步从体制、制度和机制上加强了财税的监督管理职能,改善和优化了财税改革、财税工作的外部环境。
    (六)财税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结合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以纪念建党80周年为契机,重点开展了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回头看”,试行处级干部竞争上岗。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强化“两权”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规范广大干部特别是财税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三是从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着手,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抓手,积极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三项告知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传递到行政相对人、融入到执法文书、规范到执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市查评组调查统计,实行政务公开后,本市税务部门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和“有提高”的占90.2%,税务部门执法“更加规范”和“比较规范”的占97%。四是在全国率先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编印了《纳税指南》,深化全国第十个税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在税法宣传中锻炼了干部,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实战水平。五是在市财税一分局、闸北区税务局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OA系统的推广应用范围扩大到了市局机关、市财税三分局、杨浦区财政局、杨浦区税务局和浦东新区财政局,使财税干部的工作水平和财税运行的质量、效率有了新的提高。
    一年来,财税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源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体现各级人大、政协的积极监督帮助,反映出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行各业的支持协同,也凝聚着全市13000名财税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辛勤努力。但是,与实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把上海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这一目标,对财税工作提出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与应对复杂多变、更为严峻的国际环境挑战,对财税工作提出的要求相比,更需奋发进取。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观念创新带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时时、事事自省是否符合奋发有为意识、与时俱进意识、务求实效意识的要求,争取财税事业发展年年有新的进步。
    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财税任务
    根据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的要求,2002年本市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税于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拓展财源,保持财税运行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认真整顿和规范财税秩序,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积极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依法理财,确保改革。稳定、发展的必需支出;加快建设财税信用体系,依法行政,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以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根据本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10%的预期目标,今年本市财政预算的初步安排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比上年增长11.2%;地方财政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4.9%。
    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财税任务,各级财税部门必须遵循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点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这一主线,在转变作风、规范执法、加快信息化上狠下功夫,落实作风建设年、调查研究年、加强管理年的各项要求,努力开创上海财税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一)抓作风建设
    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加强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在继续开展以廉洁自律为重点的行风建设和以坚持群众路线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上,从调查研究、学以致用、加强服务三个方面,努力改进财税队伍作风。
    1.在思想作风建设上突出求真务实、调研出新。今年的重点是:要继续全面落实有关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18条”、扩大对内开放“24条”、激活房地产市场、扶持小企业发展、促进外贸扩大出口、支持“一城九镇”建设和区县特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财税政策。在努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的同时,要系统制定和实施扩大出口、激活内需、创建国际投资安全区等财税扶持政策。
    2.在学风建设上突出职能导向、学以致用。今年的重点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培训力度,认真学习和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努力做到了解规则、熟练运用规则,学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学会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来调控和管理经济。
    3.在工作作风建设上突出换位思考、主动服务。今年的重点是:实行双休日办理购房退税,让广大的老百姓特别是上班族能把最想办的事情办好,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加快“上海财税”网站建设,增加网上办事项目,让纳税人、预算单位少走一趟路、少跨一个门槛。发扬财税部门行政执法与“支(持)帮(助)促(进)”相结合的好传统,融管理于主动服务,消除管理障碍,努力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财税法规的氛围。
    (二)抓依法行政
    财税部门要主动适应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在适时解决公共财政职能“越位”与“缺位”问题的同时,加快推进财税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规范行政执法规定。一要加大政策清理力度。要按照法制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清理不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地方性财税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在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WTO协议和我国对外承诺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导向为主、区域导向为辅的原则,抓紧修订现行以所有制导向为主的财税优惠政策。2001年本市初步清理的81条财税法规,要完成废止、修订工作。二要在不违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和我国政府承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过渡期条款,以扩大利用外资、发展外贸出口、激活内需市场为重点,发挥财税政策聚焦的乘数放大效应。三是依据《预算法》、《征管法》、《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细则、拟订贯彻实施意见,细化财税部门与预算单位、纳税人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违规罚则,增强财税行政执法依据的可判定性、可操作性和可监察性。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要以预算、会计、纳税等信用管理办法的推行为抓手,全面检查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财税信用等级,重点抓好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税收会计等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加快实现财税秩序的根本好转。对诚实守信、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财税行为的A类信用单位,要在使其感受到得实惠、好办事上下功夫;对信用较差、缺乏依法自我约束的D类信用单位,要在使其感受到监管紧、检查严上下功夫。重点检查信用查评中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犯罪的财税案件,发挥诚信有价的激励作用和违法必究的警示作用,引导各单位自律守法,营造财税行政执法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协同推行财税信用管理体系。财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订,要从实际出发,与财税管理改革的要求相衔接,逐步提高;近期在资金账户设立和使用管理的合规性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3.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要以政务公开为前提,以落实责任制为主要措施,以监督执法权和行政权“两权”为主要内容,健全、规范和加强对财税行政执法的监督。内部监督。即对内开展群众对领导、基层对机关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的组织监督,实施以考核“按时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为重点的行政信用分类管理,推行重大财税事项集体审定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两项制度,增强依法行政和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自觉性。社会监督。在进一步推进财税政务公开、提高财税政务透明度的同时,健全和完善外部评议监督制度,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预算单位、纳税人对相关的财税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议,主动听取检察、反贪、纪检、纠风等部门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意见,认真发挥信访、投诉、举报等多渠道的群众监督作用。人大监督。重点是全面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促进预算编制、执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通过对行政执法规定、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的规范,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相关单位的责任关系,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直接支付、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托全社会共同坚持依法理财,共同推进公共财政建设;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征纳关系,建立健全涵盖财税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税监管体系,与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联手构建高效、严密的税收司法保卫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征税、依法治税的水平。
    (三)抓政务信息化
    今年,要按照“高效、安全、实用”的原则,继续建设和加快完善“一个网站、四个系统、五个数据库”,促进财税工作管理方法现代化、管理程序规范化、管理资源共享化,全面提高财税政务运作效率。
    1.健全“上海财税”网站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充分发挥财税网站的窗口、桥梁作用,在网站政务公开内容逐步充实的基础上,构建电子政务,拓展服务功能。组建网站运作管理的专门机构,丰富财税信息、财税公告、财税法规、咨询服务、投诉援助和网上办事等栏目的内容;在电子申报、办理涉税事项继续扩大试点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计算机网络办理涉财、涉税事务的项目,进一步提高财税部门面向社会的综合服务水平。加强预算改革、公共财政政策取向等对外宣传,争取社会各方面对财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建设四个财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一是推广应用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预算报送、汇总。批复等计算机网络化,方便预算单位,改善财政监管,促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出成效。二是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在CTAIS管理服务和征收监控等模块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拓展稽核评税和税收分析的功能,稳步推进税收电子申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全面建设“上海市财税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形成办公自动化基础网络,以计算机应用带动各项办公事务管理规范化,改善行政信息传递和处理的质量与效率。四是逐步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会计有关信息的网上传输和计算机处理,增强财政部门实施财务会计监督的能力。
    3.开发“五个财税研究数据库”,提高财税调研效率。一是结合部门预算管理软件的应用,建立“预算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结合统一征管主体软件的应用,建立市、区两级“纳税人信息动态跟踪数据库”;三是结合OA系统文档管理功能的应用,建立“财税政策法规数据库”;四是结合财税系统外部信息的归集,改善财税运行环境信息的整理,建立“综合经济信息数据库”;五是结合财税科研事业的发展,拓宽财税科研借鉴领域,建立“财税及其相关领域科研成果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更加迅速和准确地完成数据的采集、处理,实现信息资源网络共享,减少对财税工作热点、难点和敏感点进行调研的前期工作量,提高调研分析效率。
    总之,财税部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的工作繁重而又光荣。在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站在改革时代的前列,克服困难,趋利避害,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各项财税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上海财税》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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