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对“上海市税务发票印制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招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印制服务供应商。
(2)凡合法注册并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获得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颁发的《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制服务供应商。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4)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的印制票据场所、设备和成品保管库房,有专用的票据运输工具,具有票据版面设计、印制输出能力。
(6)具有国税总局规定的号码机。
(7)通过ISO
9001质量认证。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7-00277
招标项目:上海市税务发票印制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上海市税务发票印制企业资格招标,确定12家印制服务供应商为中标人,有资格承接上海市税务发票的印制、运输、保管和服务。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起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截至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投标人必须在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5室)。
4、开标定于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3:3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12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财税网》(网址:www.csj.sh.gov.cn.)或《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sh-procurement.gov.cn)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马正红
电话: 63781055
传真: 63185569
Email: mzh@sh-procurement.gov.cn
2007年11月23日
(2007-11-22/200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