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的地点:上海市财税干部教育中心。地址:上海市共康路51号,(近共和新路)。公共交通:地铁1号线北延伸段共康路站、95、114、701、705、741、745、749、812、849、850、916路等均到达。
二、面试时间:详见短信通知。
三、请携带下列指定证件、材料、照片,如未按规定携带,将不能参加面试。
1.应届毕业生携带:
(1)报名信息表;(2)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生证及复印件;(4)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5)学习成绩表及复印件;(6)如已婚,须带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如配偶非上海户籍的,还需要携带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专业资格任职证书及复印件等:(7)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请在照片背面依次写上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分局)。
2.社会人员携带:
(1)报名信息表;(2)身份证及复印件;(3)工作证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5)学位证书及复印件;(6)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如已婚,须带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如配偶非上海户籍的,还需要携带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资格任职证书及复印件等:(7)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请在照片背面依次写上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分局。
3.如在国(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我国教育部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在国外就读证明及复印件。
4.上述材料审核后,原件当时退回,照片及复印件留下,留下的材料不论是否录用,均不退回,复印件上须由本人签名。
四、请特别注意:
1、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并在3月17日上午9:00前用短信回复,移动用户回复10657109012366,上海联通用户回复106558772366,回复内容必须为:Y考生***报考**专业,将按时在08年3月*日(周*)*午***签到;如考生决定放弃我局面试,回复内容为:N考生***决定放弃财税局面试。(请严格按照上述红字标准回复,“*”号部分用实际情况替代,短信回复即可,请不要再电话确认)。非上海联通用户请于3月14-15日9:00—21:00致电021-12366进行人工确认,由于参加我局面试的考生较多,我局将随机确定考生分组名单,因此,未回信确认的,我局无法安排面试。
2、面试时间一经确定,过时不候,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局不再组织补试,请各位考生谅解。
3、面试后考生是否进入体检范围,以我局发出的短信通知为准,请不要来电查询。
4、面试工作联系人:郑先生、沈先生、余先生
5、联系电话:
(1)3月22日前联系电话:
021-
54906021;
021-54679568*21051、21052、21053
(2)3月22日—25日联系电话(08:30—16:00时有效):
021-56400809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三月
回复格式参考:
专业格式:综合管理 政法
信息管理 经济管理 财务管理
时间格式:
08年3月22日(周六)上午7点半
08年3月22日(周六)上午8点半
08年3月22日(周六)下午12点
08年3月22日(周六)下午13点
08年3月23日(周日)上午7点半
08年3月23日(周日)上午8点半
08年3月23日(周日)下午12点
08年3月23日(周日)下午13点
08年3月24日(周一)上午7点半
08年3月24日(周一)上午8点半
08年3月24日(周一)下午12点
08年3月24日(周一)下午13点
08年3月25日(周二)上午7点半
08年3月25日(周二)上午8点半
08年3月25日(周二)下午12点
08年3月25日(周二)下午13点
举例:Y考生张三报考财务管理专业,将按时在08年3月25日(周二)上午8点半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