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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部门设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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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合并后的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部门设置问题的请示》(沪财会管[2006]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设置办公室、财务部、技术服务部、会计人员管理部、考试培训部、项目管理部、综合分析部、信息技术部等8个部门,所需人员由中心内部调剂解决。
  特此批复。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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