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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海关关于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 监管办法〉的函》的通知
文号  沪国税进[2002]20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02-6-12
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上海海关关于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监管办法〉的函》(沪关加函[20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周知。
特此通知。
附件:沪关加函[2002]3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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