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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沪国税进[2008]22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08-6-2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帮助各税务分局更好地开展退(免)税评估工作,市局在2007年8月制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业务操作提示(试行)》,供各分局参照运用。经过各分局近一年的实际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修订完善,市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下半年起在退(免)税评估工作中正式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2.各类分析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链接:
 1 、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2 、各类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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