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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的通知

文号     计投资[1995]742号
发文单位 国家计划委员会
颁布日期 1995-6-14


    自国家计委和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2]2618号文件下发后,各地税务和有关部门反映,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按此规定执行.为此,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对保险公司的建设投资,可以比照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2]2618号文件的规定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已按原规定执行的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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