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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沪财会[2007]25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颁布日期 2007-4-28


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建立健全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经研究并反复酝酿,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内容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你们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07年8月10日前反馈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54679568转16046分机。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链接:
 1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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