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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沪财会[2004]16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颁布日期 2004-2-19
市新闻出版局,世纪出版集团,各区县财政局:
为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
转发给你们,请速转知各相关企业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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